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:
《槐荫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》已经区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12月5日
槐荫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〔2016〕5号文件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济政办发〔2016〕21号)精神,全面推进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,现制定如下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
(一)总体要求。坚持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治水思路,采取“渗、滞、蓄、净、用、排”等措施,加快实施海绵城市推广区建设相关工作,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,不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,为建设“四个槐荫”奠定良好基础。
(二)工作目标。2017年年底前,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。2020年年底前,建成区25%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。2030年年底前,建成区80%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坚持规划引领原则。严格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,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相关规划,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。
(二)坚持民生为本原则。坚持把改善城乡人居环境、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,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,实现生态建设的良性发展。
(三)坚持系统推进原则。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、指标和技术要求,系统推进自然降水、地表水和地下水治理等工作,实现给水、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的协调发展。
(四)坚持因地制宜原则。充分利用和发挥我区自然水文地质优势,科学布局工程项目,切实发挥好自然地形地貌对雨水的积存、渗漏和净化作用,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。
(五)坚持共同参与原则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,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营造良好发展环境。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、特许经营等模式,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。
三、统筹推进海绵型工程建设
(一)城市水系工程建设。合理制定城市水系保护与修复方案,优先发挥现状河流、湖泊、湿地、坑塘、沟渠等自然水体作用,实现对雨水的滞蓄。加强对城市池塘、河湖、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,积极采用生态驳岸、自然河床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,营造多样生物生存环境。
(二)园林绿地工程建设。因地制宜采用透水铺装、生物滞留设施、植草沟、雨水花园、雨水湿地、湿塘等分散式消纳与集中式调蓄相结合的海绵城市设施,构建海绵型城市绿地系统,提高雨水的滞蓄与资源化利用能力。按照划定的汇水分区,尽可能地消纳周边区域径流雨水,提高区域雨水控制和内涝防治能力。
(三)道路交通工程建设。既有道路要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,通过路缘石改造及增加植草沟、溢流口等方式,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,提高雨水渗滞能力。新建道路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、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、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,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方式。道路红线外绿地空间规模较大时,可结合周边地块条件设置雨水湿地、雨水塘等雨水调节设施,集中消纳道路及部分周边地块雨水径流,控制径流污染。在下穿式立交桥下建设大型雨水调蓄池。
(四)建筑与小区工程建设。充分利用原有湿地、坑塘、沟渠等水体或建设专门雨水蓄水池,收集利用建筑屋面雨水,雨时发挥调蓄功能,旱时发挥绿化灌溉、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用水等功能。建筑与小区内的道路、广场及地面停车场,应采用透水铺装方式建设;绿地应采用下沉式绿地、雨水花园、植草沟等方式建设,消纳周边径流雨水。要充分结合绿色建筑建设,在有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小区推行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。在建和既有建筑与小区应遵循因地制宜、施工简便、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改造,达到海绵城市相关要求。
(五)城区黑臭水体整治。采取控源截污、垃圾清理、清淤疏浚、生态修复等措施,2017年年底前,基本完成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,消除城市黑臭水体。严格落实河长制,强化河道日常清淤保洁,加强河道水体水质监测及入河排污口监管,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,健全城市水环境长效管理体制。
四、强化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(成员名单附后),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。各街道办事处、区政府各部门要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建立完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,明确职责,落实责任,加强协作,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
(二)加大资金支持。进一步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力度,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贴资金。不断拓宽融资渠道,积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,吸引社会资本投资、建设、运营、管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,确保取得实效。
(三)强化宣传引导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报刊等多种媒体,组织开展海绵城市专题宣传,增进社会了解,凝聚社会共识,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。要提炼先进经验,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,不断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水平。
附件
槐荫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组 长:胡民安 (区委常委、副区长)
副组长:李东亮 (区城乡建设委主任)
衣连斌 (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局长)
李 杰 (区市政局局长)
刘金龙 (区园林局局长)
成 员:刘文科 (区法制办主任)
肖正平 (区文明办副主任)
王青春 (区交通局副局长)
卢亭琴 (区财政局原调研员)
李书延 (区城乡建设委副主任、人防办主任)
曹夕钧 (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)
丁庆河 (区城管局副局长)
彭 忠 (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)
张海廷 (区审计局副局长)
王朝阳 (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副调研员)
刘新东 (区威尼斯人开户网址中心副主任)
赵海明 (区市政局副局长)
张晓慧 (区园林局副局长)
梁 梁 (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)
訾 科 (区政府项目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)
卢成军 (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)
郜宗晶 (五里沟街道纪工委书记)
张际军 (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)
曹传德 (南辛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)
陈光平 (中大槐树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)
杨延峰 (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)
侯晓明 (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)
于 钢 (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)
姜连山 (张庄路街道办事处调研员)
郭 峰 (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)
常芝明 (匡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)
赵孝勇 (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)
马卫国 (兴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)
段卫东 (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)
董文静 (腊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)
王宝磊 (吴家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)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设委,由李东亮兼任办公室主任,李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今后,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职务如有变动,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,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。